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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可吸收止血产品体外降解试验需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可吸收止血产品进行体外降解研究时,建议模拟体内条件(例如:37℃的环境下,蛋白水解等)研究产品完全吸收降解所需时间及所有的降解产物,结合产品特性及临床应用建立合理的体外降解研究方法,参照已有的标准方法并与已上市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建议体外降解研究观察指标包括:产品溶解性、降解周期、降解所需的条件及降解速度与降解条件之间的关系,降解的主要产物及含量、形态改变(崩解过程、是否有碎片掉落、碎片溶胀等)。


可吸收止血类产品应提交何种资料证明产品的止血作用机理?

行政相对人应提交能够有效证明或阐述申报产品止血作用原理的技术或证明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应详细阐明申报产品的止血机理,描述产品如何影响止血过程,产品在止血过程中的优势作用,确认该止血机理结合所申报产品应用是否科学合理。(2)研究所申报产品是否可能引起血栓形成、凝血障碍等与其使用相关的不良反应。(3)提供该止血原理国内外研究文献概述资料,并提交具体支持该止血原理的相关科学文献原文及中文翻译件。(4)阐明是否已有应用相同止血原理的产品在境内外上市。 团队注册经验丰富,熟知NMPA 法规体系及申报流程。芜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医疗器械

注射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消费风险提示

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按照卫生行政管理有关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美容医疗机构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我国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胶原蛋白植入剂等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注射针等医疗器械注射到真皮层或皮下组织。与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类医疗器械配合使用的注射针,也应当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射针具有创伤性和侵入性,若操作失误或者不规范将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相关注射必须在有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内,由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执业医师操作,并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进行使用。对于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实行严格管理。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和使用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以免不当使用造成伤害后果。 芜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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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9.《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已经2015年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0.《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4.《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1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6.《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生部研究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11〕24号)。

关于医疗器械的政策法规都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3.《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

6.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7.《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司获得超过100+客户的信任,客户类型覆盖大企业+创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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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医疗器械进行电磁兼容检验时,抗扰度试验的基本性能如何确定?


“基本性能”是指达到没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必要性能,考虑其丧失或降低是否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行政相对人在确定产品基本性能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百问百答医疗器械注册共性问题(1)临床安全性风险。(2)诊断//监护相关的性能。(3)各种传感器、线缆、应用部分、控制装置、显示装置、运动部件等性能是否受电磁干扰影响。基本性能应当在产品的随机文件(产品说明书)中体现,并将所识别的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如果未识别出基本性能,则应将产品的全部功能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


电磁兼容检验时,样品运行模式应如何选择?

样品运行模式应识别比较大发射运行模式。样品运行模式应多方面且详细识别随机文件所述“功能”(定义详见YY0505条款2.212),并对每种已识别的功能进行抗扰度试验,该试验应以对患者影响不利方式进行。 从合作前到合作后,领伯医汇拥有完整的资料保密标准,可与客户签订保密合同,法律担保。芜湖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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