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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出台

一、继续鼓励创新,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以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的***创新。2014年以来,国家药监局通过构建创新医疗器械优先审评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助力100余项创新医疗器械和临床急需医疗器械快速获准上市,企业创新积极性高涨,产业发展迅速。本次修订体现了在确保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精神。新《条例》规定,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医疗器械创新纳入发展重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将制定完善具体的产业规划和引导政策进行落实;完善医疗器械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科技立项、融资、***、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创新;对在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上述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我国从医疗器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跨越。 领伯医汇的创始团队就在不停的摸索CDMO的模式和服务能力的构建,并愿意深入了解创新企业的痛点。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设备的产品研究资料应关注哪些方面?提交的产品研究资料,应当关注以下方面。(1)产品性能研究,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通常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性能指标研究、安全性研究(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2)申报产品各临床功能模块的研究资料,如温度控制模块、光路检测模块、加样模块、电路控制模块等。(3)产品整机性能研究,主要为申报产品检测项目分析性能的研究资料,建议行政相对人综合考虑申报产品可检测的被分析物情况以及主要功能,按照对申报产品评价不利原则,对每一大类的被分析物选取有代表性的检测项目,采用临床样本进行检测性能研究。医疗器械注册共性问题(4)环境试验。(5)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6)软件研究资料,包括软件描述文档和网络安全描述文档。(7)根据产品设计特征等应予以关注的其他适用产品性能研究。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医用软件案例: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分析软件、脑电数据管理软件、乳腺超声影像管理软件、生理信号处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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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在临床试验时应包含哪些临床部位?可参考《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第三类)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临床部位通常包括胸部、腹部、骨与软组织、胃肠道造影、主动脉血管造影、脏器血管造影、冠状动脉造影。行政相对人应根据产品预期用途选择适用的部位进行临床试验。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设计结构,用于新的临床部位,是否需要进行动物实验?动物实验是否需要设对照组?动物实验主要为产品设计定型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为医疗器械能否进入临床研究阶段提供依据,实现对临床受试者的保护。若产品采用新的作用机理、工作原理、结构设计、应用方法(如手术操作)、改进某方面性能等,行政相对人应针对产品创新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对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验证和/或确认,同时参照风险管理判定原则确认是否开展动物实验。例如: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用了新的结构设计、改进了性能,或采用了新的功能(如点阵扫描)、用于新的临床用途当台架性能试验研究不足以判定产品的基本安全性时,应当在临床试验之前开展动物实验。动物实验不要求必须设置对照组。

无菌类医疗器械有哪些特点?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致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当前国家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4号)对无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管理。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根据产品的特点,按照《办法》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均应实施风险管理。 领伯医汇的服务体系分为三大板块,医疗器械CRO、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科研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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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193个医疗器械产品公告(2022年6月)(2022年第56号)2022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93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39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6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5个,港澳台医疗器械产品3个(具体产品见附件)。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29号)为构建科学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2020年3月,我国等同转化IMDRF第三版《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基于通用风险提炼出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将《基本原则》要求融入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下,形成相应的符合性证据,注册时作为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申报资料提交。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科学合理地运用《基本原则》进行产品研发和注册申报,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基于当前认知水平和审评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编写了《<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符合性技术指南》,现予发布。特此通告。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产品准入的委托生产。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CRO-医疗器械创新申报服务。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二)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除已明确为类、第三类的体外诊断试剂,其他为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包括: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3.用于检测的试剂;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者药敏试验的试剂,以及用于细胞增殖培养,对细胞具有选择、诱导、分化功能,且培养的细胞用于体外诊断的细胞培养基;11.用于反应(过敏原)检测的试剂;12.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者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长宁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公司服务包括:设计开发转化,法规咨询,医疗器械分类评估,创新申报,检测跟踪,注册申报,临床试验,质量体系管理,受托人生产(CDMO)服务,规模化生产(CMO)服务,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等综合化的解决方案。的公司,致力于发展为创新务实、诚实可信的企业。领伯医汇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创新的专业研发团队,以高度的专注和执着为客户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CDMO,医疗器械三类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领伯医汇继续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既要实现基本面稳定增长,又要聚焦关键领域,实现转型再突破。领伯医汇始终关注商务服务行业。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价值,是我们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