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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购销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唐xx:“我和你说清楚,一你是想赚稳定的利息,你原来在支付宝就百分五,我朋友那边一分的利息,年收益是你支付宝,所以这个是投资行为,我出发点也是为你好。二钱我和你说的很清楚,是放在我朋友了,他支付利息,至于他用来做什么我不清楚……我一直在帮他垫付了两年的利息……三说了,你要告他我可以提供他的借条给你……”陈x:“你把你说的借条给我就是了……”唐xx确认微信聊天中陈x、唐xx的身份,但对内容有异议,认为可能存在删减,但唐xx处已将内容删除,无法核实,聊天记录中唐xx从未承认20万元系向陈x的借款,双方之间的转账也远远超过20万元,所以该份证据与本案无关。对于微信聊天中陈x所述的“担保”、“你说的借条”,陈x陈述:唐xx称他的一个朋友需要钱,向陈x借款200万元,并说由唐xx做担保,陈x并没有这么多,多出借20万元,唐xx承诺每月给陈x利息2,000元,所以陈x转账给唐xx系争20万元。五、2019年10月,陈x已就20万元借款起诉唐xx,案号为(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在该案中提供了与本案一样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只是陈x在该案中主张的20万元系2015年3月5日、6日的转账合计,同时主张2015年4月1日唐xx给陈x的转账1。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处理的专业伙伴。江苏购销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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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上诉之后,代理律师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中规定的三个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要点中寻找突破口。二、本案基本情况1、诉讼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并存在多种性质,即有借款,也有投资款,还有平时购物游玩而临时形成的垫款,当然还有利息的还款。2、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所以双方之间的诸多经济往来没有签署法律文件,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条之类的有效法律文件。后来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不归还利息,还以实际没有借款行为进行狡辩。3、原告委托其他律师依法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原告委托原来的代理律师上诉二审,二审仍然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20)沪02民终1427号)。三、吴剑勇律师重新代理1、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重新整理证据,整合起诉所主张的法律基础,重新进行了一审、二审诉讼,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撤消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吴剑勇律师在本案二审成功的要点,主要是能够基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充分利分一审法院对证据分析的逻辑错误及矛盾。江苏购销合同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合同律师,精确解析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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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与陈x就钱款交付经过的陈述也一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陈x以本案中所提供的银行流水、微信聊天内容等证据曾起诉主张2015年3月5日、6日的合计转账20万元系借款,并陈述双方之间此一笔借款,之后每月2,000元或4,000元的转款系支付的该笔借款的利息,在未得到法院认定后,现又提起本案的诉请主张,并陈述之前一案是错误诉讼。法院认为,陈x作为具有完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己的大额往来有清晰的辨识记忆,不能将法律及司法程序作为试探的工具而作一次次相悖的陈述,否则将承担与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综上,陈x主张系争20万元具有借贷合意,系借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陈x要求唐xx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的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陈x之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期间,唐xx没有提交新证据。陈x提供以下证据:1、2019年11月29日唐xx的代理律师林伟出具的陈x诉唐xx民间借贷一案质证意见复印件,该意见后一段明确唐xx并非借款的实际借款人,可证明陈x存在出借钱款一节事实,只是唐xx抗辩其非实际借款人。2、陈x的妻子与唐xx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以证明唐xx承认陈x出借钱款的事实,并称其系帮朋友垫付利息。3、唐xx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复印件。

    并利用证据补强的方式对一审时的主张进行深入的论证及证明,再加上二审法官的公平、公证,能够担当司法裁判的责任与义务,终给原告取得了一个圆满的判决结果。3、吴剑勇律师提醒大家:在大量的经济往来过程中,双方基本各种情况而没有签署法律文件(比如双方是朋友关系、比如当时时间紧张来不及、比如双方各分两地、比如一方欺骗另一方等各种原因),在双方都欠缺主要证据、或欠缺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如何提供证据,如何质证是律师性充分体现,应该达到让承办法官综合审查后认为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终认定该事实存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沪02民终657号上诉人(一审原告):陈x,男,198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杨浦区xx路xx弄xx号xxx室。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剑勇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唐xx,男,198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xx路xx号xx号楼xxxx室。委托诉讼代理人:,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林x,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陈x因与被上诉人唐xx民间借贷一案。吴剑勇律师,经济案件处理的高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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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情况下面如何将法定人列为共同被告是经济律师需要重点考虑的事情。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承办了一个案件,接受原告的委托将公司与法定人列为共同被告,由法定人与公司共同向原告承担付款责任。二、案情简介上海某建筑装潢工程公司由张某与赵某共同出资设立,张某同时被聘请为公司的总经理,营业执照登记显示张某为公司的法定人。上海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从事特种建筑安装的公司,公司有具体的采购部、仓管部、施工部、财务部分工负责公司业务,张某作为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人履行正常的管理工作,并且从公司正常领取工资薪金报酬。该公司长期向原告采购建筑材料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业务,原告每次均按约定的日期、送货地址、具体的型号及数量,将货款送到该公司的仓库,由仓管人员清点接收并签收货单,并由公司财务安排货款的支付结算与支付,法定人在内部履行公司管理过程的签字手续及流程。采购下单、签订合同、承运交货、收货签收、定期对账、开票付款,这样业务交易履行了数年之后,累积了将近百万的货款没有结清完毕,原告后来知道该公司已经陷入了财务危机,如果单独由公司承担偿付责任则面临公司无能力付款甚至公司破产,原告的债权回收面临重大风险。江苏购销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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