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缓释药物的研发初期应该制定初步的释放度检查方法,以用于工艺筛选研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推进,释放度检查方法可能需要与工艺研究结果结合进行修订和完善。临床用药质量标准中的释放度检查方法主要是通过研究初期阶段的体外释放考察结果、少量实验室规模样品以及少数批次的中试规模样品的体外考察结果而制定的。然而,由于体外数据的积累局限性以及尚未进行体内试验的验证,制定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可能不够完善。在达到生产阶段之后,由于该药品已经完成了临床研究,人们对其体内行为和安全有效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因此可以根据体内研究结果继续判断临床前所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测定方法和限度的合理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青岛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
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检查方法,如果未经过体内外相关性验证,只可作为筛选的一个指标和控制产品质量的手段,无法预测产品在体内的药物释放行为。建议在临床研究阶段加强体内外相关性的研究,以便更好地改进工艺,优化体外释放度测定条件,并预测体内的吸收行为。缓释制剂的体外释放行为研究一般应考虑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特性,并进行药物释放模型分析,同时还需要研究产品在不同批次之间的重现性和批内的一致性。在研究不同条件下的药物释放特性时,虽然缓释制剂质量标准通常采用单一条件测定释放度,但在制剂的筛选和质量研究过程中,应考虑其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度,以了解所研发制剂的药物释放特性,并为确定质量标准中采用的释放度测定条件提供依据。青岛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依托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化学药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资源优势。
在产品大规模生产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制造工艺和设备等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生产。这可能会对产品的释放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质量标准中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和限度进行必要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调整或工艺可能会影响到产品在体内的释放行为,那么在验证产品后,还应通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进行验证。和制备工艺的研究,口服缓释制剂的和制备工艺研究应参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并结合缓释制剂的特点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策略的更改都必须经过科学验证和实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因此,已上市的产品是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重要参考。在研究方面,首先要求证研制出的产品与已上市的产品在质量方面是“一致”或“相同”的。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和验证。如果研制出的产品的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工艺等方面均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并且所有关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质量指标都达到了已上市产品的质量要求,则可以称其为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如果研制出的产品的原料药合成工艺、制剂工艺等与已上市的产品不完全相同,但是存在的差异不至于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明显的改变。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药物活性评价和给药系统、抗体制备与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
在药物的筛选和优化过程中,可通过检测释放度的方法进行验证,同时结合筛选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检测方法。如果当前动物或临床试验结果产生安全疑虑,可能会对人的安全性产生影响,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药理学研究,特别关注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在试验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药物特性和临床使用目的,并使用国内外公认的、科学可靠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在某些安全药理学研究中,可以根据药效反应模型、药代动力学特征和试验动物种类等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基本涵盖化学药物、生物技术制品、天然药物(含中药)三大药物类别的技术服务。青岛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在同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有名信息化实验室管理系统。青岛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
介质的释放:介质的选择取决于药物的物理化学属性(溶解度、稳定性、油水分配系数等)、生物制剂学特性(吸收部位等)以及口服后可能面对的生理环境。在研究中,普遍推荐选择水性介质,并且介质体积必须满足漏斗条件。由于在不同的pH值下,药物的溶解度,关键辅料的水化、肿胀与溶解速度可能不同,因此我们建议考察在不同的pH值条件下(模拟胃肠道的生理环境)的释放行为。为了更易于比较,建议绘制三维释放曲线图,包括释放量、时间和介质的pH值。青岛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