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方法学研究的结果表明某方法适用,那么可以沿用国家标准中的该方法;如果提示该方法不适用,则需要建立新的检测方法并进行相应的方法学验证。对于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项目或已收载项目的新建检测方法,建立检测方法和方法学验证原则与新药一致,可参考化学药物质量控制研究相关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质量对比研究是判断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性”或“等同性”的重要方法,同时,通过质量对比研究,可以了解产品的质量特征,为所研制产品注册标准的建立提供依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称号。安徽中药工艺开发院
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可以对古方或验方进行再次开发,并强调各种复方的合理搭配;同时,也可以利用高通量筛选进行先导化合物的研究。实证研究重点考虑分子、细胞、和整体动物的药效学作用及新制剂工艺,同时注重采用随机、双盲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验证。本文还对当前中药质量控制和创新药物研发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中药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中药的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因此,除了要求中药本身含有的成分无毒或毒性低之外,还要求中药中不含有残留农药、有害元素(如重金属)和致病微生物等外来有害物质,其检出量不得超过安全限量。安徽中药工艺开发院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被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
制备工艺研究:在进行工艺设计时,应综合考虑特定品种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制备工艺。由于缓释制剂的制备较普通制剂更为复杂,因此需要对制备工艺中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的环节和工艺参数进行详细考察。在工艺研究过程中,释放度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同时,对释放度检测方法的可行性也应进行进一步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进行完善。进行工艺放大研究时,应充分注意关键工艺参数的控制及其对缓释制剂质量的影响。药品进行注册预评估,尽量利用已有的资料,避免重复试验,节省时间和成本。
一般药理学研究是新药研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分为不同阶段进行。在药物进入临床试验前,需要完成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中心组份的实验研究。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学研究可在申报生产前完成。药物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遵循《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要求。一般药理学研究属于安全性评价的范畴,原则上必须执行GLP。对于一些难以满足GLP要求的特殊情况,也要保证适当的实验管理和数据保存。中心组份实验必须执行GLP,追加和/或补充的安全药理学研究应尽可能地较大限度遵守GLP要求。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
介质的释放:介质的选择取决于药物的物理化学属性(溶解度、稳定性、油水分配系数等)、生物制剂学特性(吸收部位等)以及口服后可能面对的生理环境。在研究中,普遍推荐选择水性介质,并且介质体积必须满足漏斗条件。由于在不同的pH值下,药物的溶解度,关键辅料的水化、肿胀与溶解速度可能不同,因此我们建议考察在不同的pH值条件下(模拟胃肠道的生理环境)的释放行为。为了更易于比较,建议绘制三维释放曲线图,包括释放量、时间和介质的pH值。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高校院所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系列技术服务。安徽中药工艺开发院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安徽中药工艺开发院
相较于之前的《新药审批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缩小了新药的定义范围,同时扩大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定义范围。1999年,我国颁布的《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已经明确规定,仿制药品是指仿制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已经批准正式生产并纳入国家标准的药品品种。2002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更进一步规定,“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申请注册已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正式标准的药品。同时,该法规明确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安徽中药工艺开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