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上述案件认定侵权并非源于其他家庭成员选择了海葬这一安葬方式,而是基于行为人阻碍他人祭奠权的行使构成了侵权。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祭奠权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祭奠权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属祭奠的权利。祭奠权正是公民基于与逝者的亲属身份关系,而享有的对逝者表示追思的一种人格权益,是死者近亲属的精神利益,依法应受保护。祭奠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亲人去世的知情权、安置遗体骨灰、参加亲人葬礼、进行祭奠活动、墓碑署名权等。生态节地葬让我们思考如何用更低的生态代价实现先人的安葬。闵行亭葬生态节地葬
花葬,花葬是墓葬与树葬的创新,它改变了传统公墓死板、无生机的形式,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的可降解的骨灰盒放入花坛中,花坛上种植花朵。坛位可循环利用,占地面积少,价格经济。顾名思义,花葬的较大主角就是各色花朵,在节省土地资源的同时,也可以令墓地环境赏心悦目,并充满关怀。草坪葬,源于西方流行于东方的葬式。与芳草为伴,让生命生于自然,归于自然,吸取大地甘露,与天地合二为一。西洋风格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完美结合,流畅的线条,给人视觉的美感。闵行亭葬生态节地葬生态节地葬通过减少土地开发,保护自然生态平衡。
业内人士:规划时需建设配套祭扫用地,选择生态殡葬后,如何在清明时节祭奠已逝亲属呢?记者注意到,在花坛和树坛边缘,环绕着两圈铭牌,孙志兵告诉记者,可在铭牌上放先人照片、名字、生卒年月,或者定制小型墓志铭,还可以定制盖板保护隐私,方便进行祭扫。在正果万安园聚福园,有一大片广场,“专门为祭扫留出的空间,我们不能只谈生态葬和单位土地的安葬量,墓园规划的时候也要综合考虑诸如祭拜等配套的服务。”在提高单位土地的安葬量的同时,也需要匹配服务用地,“假设一亩地安葬五千位逝者,如果没有合适的场地,即使错峰,也办法满足大家的祭扫需求。”孙志兵告诉记者,有部分骨灰楼在前期建设时未曾考虑到该方面,导致后期管理困难和维护成本高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死后,小亮与田某就骨灰安葬事宜已经进行了协商,并由田某与某殡葬公司签订《骨灰海葬协议书》,小亮对签订合同、丧葬方式的选择均知情。双方作为高某的亲属已就丧葬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小亮要求变更安葬方式,亦应尊重田某等其他亲属意愿。某殡葬公司系基于合同约定取得高某的骨灰,不属于非法占有。故法院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法官提示,《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骨灰是具有人格属性的特定物,关于骨灰的安置归属权利,应当由死者近亲属共同行使。骨灰安葬方式由亲属协商确定后,要求变更安葬方式的,应当征求其他亲属的同意。本案中,海葬协议签署后,骨灰已经由某殡葬公司保管,各亲属之间就该安葬方式并未产生过异议。相关协议应当得到各方共同遵守。许多年轻人更倾向于选择生态节地葬,体现对传统观念的反思。
党员干部违规土葬查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把带头推动殡葬革新的要求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之中,积极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例,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遗体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执纪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生态节地葬将逝者的尘骨融入大地,回归自然的怀抱。闵行亭葬生态节地葬
生态节地葬是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闵行亭葬生态节地葬
2022年,潮州市民政局印发了《潮州市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生态安葬活动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潮州市户籍居民、常住潮州市的外地户籍居民均可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潮州市民政局组织的生态安葬活动,对于符合条件且不设立专位祭祀的潮州市户籍居民,每份骨灰可享受1000元一次性奖励。潮州市各村委会针对本村村民选择进行遗体火葬者,还会给予额外奖励。据枫二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刘尚民介绍,念亲堂每年都有祭拜活动,为此专门设立了祭拜大厅,规定香烛、祭品都不能带进去,统一放在大厅祭拜台上,并有专人看管。在离念亲堂不到500米的地方,还专门建成了微型消防站,既防患于未然,又保障村民安全。闵行亭葬生态节地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