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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6日

每项资料加“封面”,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右上角注明资料项目编号,左上角注明注册分类。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各项文件通过标签与其他文件分开。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见附3),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申报资料要求的顺序排列。宜在每项申报资料所附图谱前面建立交叉索引表,说明图谱编号、申报资料中所在页码、图谱的试验内容。适用《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格式的,参照ICH相关要求提交目录。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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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研究可根据研究目的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等。口服缓释制剂稳定性研究基本原则和方法与普通制剂一致,技术要求可参考《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在稳定性考察中,除了一般性指标,需要重点考虑释放度的变化。如果稳定性研究结果表明口服缓释制剂的释放度随着贮存时间变化较大,必须分析导致变化的原因及其对体内释放行为的潜在影响。必要时,应修改完善和工艺。对于境内持有人,关于注册管理事项的审批类变更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注册管理事项的备案类变更、报告类变更及生产监管事项变更的许可、登记向所属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由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功能完备、系统配套的药物研发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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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已经上市的产品,其配方包括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可能在医师案头手册(PDR)、产品技术资料、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国家药品标准以及其他文献资料中有所记载。如果能够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应提供详细的配方成分及其来源,以便在对配方进行合理性分析后作为设计新配方的依据。如果无法获取已上市产品的配方信息,则应按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详细的前期研究,包括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以及辅料的相关性质进行了解。也可以对已上市产品进行配方分析研究,通过对已上市产品中使用的辅料种类和用量进行初步分析,为设计新产品的配方提供依据。

对于产品质量“等同性”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并参考新药的要求。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结构确证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其中,原料药制备工艺研究应依据《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一般规律进行,适用于研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一致,制备工艺研究中应提供已上市产品的详细制备工艺和出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获得登记号后,CDE平台公示相应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登记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实验室、仪器室、药物设计/计算机辅助室、分析室等四个功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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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局部疗效制剂时,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一般可不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但若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需进行人体药效学研究、体外释放或局部吸收试验等,证明该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才可只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而不进行临床研究。若难以证明工艺之间的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则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以及临床研究。该要求已在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有所说明,且“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概念是我国仿制药概念的扩展延伸。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

我们力求揭示原料药制备研究的基本规律,并依据这些规律进行原料药的研发。我们旨在确定符合药品管理法要求的科学基本技术标准,为原料药制备研究提供基础技术指导,同时帮助药物研发者清晰了解药品评价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并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研发。一般过程部分提供原料药制备研究的通用规律,使药物研发者了解整个药物研发过程。一般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艺选择、起始原料和试剂的要求、工艺数据的积累、工艺优化与中试放大研究、中间体的要求、杂质分析、工艺综合分析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的阐述。河北备案制原料药再注册

标签: 基因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