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运行主体的变更不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范畴。问题五:租赁他人场所经营新的产业,是否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租赁他人房屋经营新的产业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123号)中提到,建设单位不论是通过土建施工建成新的设施,还是通过租赁他人场所从事某种影响环境的经营项目,都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要求;环保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项目,也应按照名录规定的项目类别和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并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该建设单位办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如果该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按照前述《条例》和《目录》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5. 排污许可已经更新。杭州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随着任务逐项落地,“一证式”管理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排污许可制的先进性和生命力正在不断显现。陕西率先启动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试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通过四年的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实践,笔者发现,地方在排污许可制进程中,还存在制度衔接、管理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改善。一是完成全覆盖尚有差距。当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涉及固定污染源的有706个已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但要实现全覆盖,除了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为基数外,还应综合考虑环境统计、环评“四级联报”等相关数据,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摸清新增企业数,配合清理整顿,确保全部纳入。二是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需到位。当前,多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管理的责任边界有待理顺,技术部门应及时完善排污许可技术衔接体系,综合考虑《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相关要求,研究解决“超许可量(超总量)”等问题。清理整顿中,排查无证、强化证后监管两步与生态环境执法密切相关,但目前基于排污许可的环境执法方式尚未形成。三是环境管理等级设置需调整。比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实施成本较高,而目前核发的很多行业为小企业,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杭州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27.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变更。
用科学的技术体系和统一的数据链条构建闭环的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模式。二是厘清证后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建议从法律层面厘清行政审批和证后监管的责任边界,完善批管衔接联动机制。尽量将排污单位相关权利义务整合,并在排污许可证上载明,实现“一证式”管理。建议研究制定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相衔接的总体方案,体现“三线一单”等制度分区管控差异化标准和管理要求,通过宏观到微观制度的整合与衔接,拓展排污许可的制度功能,使排污许可具备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制度的能力,逐步实现排污许可与环评在名录、标准、表单、平台、数据上的统一。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许可排放量作为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指标,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的实际排放量考核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写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融合环境管理技术规范体系,统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放数据的真实统一。三是分层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快证后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排污许可制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新、行业规范多,不仅需要加强对企业填报人员、技术审核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训。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第二十九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第三十条禁止涂改、伪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不得收取费用。第四章?实施与监管第三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等。(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13.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及时报告环保事故和污染事件。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1)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装置或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a)生产装置或设施记录生产设施运行时间、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主要产品产量。b)公用单元记录储罐、装载、火炬、循环水冷却系统运行信息。c)全厂运行情况包括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内容。(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22.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审核。杭州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7.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杭州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申请的时间和方式。排污许可证延续的申请,需要在有限期届满截止30日,申请机关是环保局。申请的方式各地不同,主要有网上受理和窗口办理两种。不知道当地网上受理程序的,建议还是到环保局办证窗口去办理。步骤阅读2准备材料。办理延续手续一般需要如下材料:1、企业年度环保和排污方面的报告,包括污染物排放达标和控制情况,设施的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等。2、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监测数据、排污收费、接管协议、实际排水量、能源消耗量等材料;步骤阅读3提交申请。向环保局窗口提交申请时,除了带着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带齐一些相关申报材料。主要是下载打印排污许可承诺书填写加盖公章,将要过去的排污许可证正、副本,申请书。步骤阅读4网上填写相关信息。百度搜索或者网址登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相关项目并提交申请。这一块,如果不是很熟悉,在窗口办理的时,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操作。步骤阅读5环保部门的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环保部门将对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20日之内,批准延续。然后发给新的排污许可证,并且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告。步骤阅读6延续程序完成。杭州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