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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般税务代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5)注册税务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2、税务代理人的义务。(1)注册税务师在办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或有关税务机关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蓝图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登记验证。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公文有签名盖章权,并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3)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应给与制止,并立刻报告有关税务机关。(4)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停更新学问,掌握新的税赋方针法律,提高操作技能。(5)注册税务师应该成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原委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件。税务代理档案少保留五年。3、税务代理人的代理责任(1)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约定开展代理,或违背税赋法规、行政法律的规定展开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义务;(2)税务师在一个出纳年度内违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税务师身份审查委员会终止其从事代理业务1年以上;。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深圳一般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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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账务;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税务行政复议手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第四条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第五条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委托代理意向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重点应了解委托人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第六条税务师事和所经过了解,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接受委托:(一)委托的税务代理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委托人能、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三)税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事项具备相应的承办能力。第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委托事项进行协商。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后,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第八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及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和住址;(二)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深圳一般税务代理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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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中文名税务代理外文名Taxagent类型行为隶属税务过称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目录1基本介绍2法律特征3业务范围4主要特点5一般程序6作用影响7遵循原则8适用范围9执业风险10相关文件11代理机构12关系责任税务代理基本介绍编辑税务代理是代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代理的一般属性,属于民事代理中委托代理的一种。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国家对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按本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一般来说,您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的帮助下,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注册税务师还可以协调税收征纳双方的分歧和矛盾,依法提出意见进行调解。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事务的税务师。[1]中文名税务代理人属性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单位或者个人范围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相关法律成立单位逃税罪(1)委托人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务的,税务代理人的逃税行为应当视为委托人的逃税行为;且成立单位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成为单位逃税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而应受处罚。(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项应税事实资料无误,但税务代理人单方面逃税而事后又为委托人所追认的,委托人构成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应税事实后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宜,代理人按照虚假的事实进行税收处理,仍构成委托人逃税罪,责任由委托人自负;税务代理人明知应税事实虚假而进行税收处理的,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委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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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税务登记登记流程编辑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开业税务登记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税务代理机构是指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深圳一般税务代理

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深圳一般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相关文件编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发文时间:1994年09月16日文号:国税[1994]211号章总则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本办法规定设立的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的机构。税务师必须加入税务代理机构,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五条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税务代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圳一般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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