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委托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失效,委托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二)被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代理期间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师已死亡;2、税务代理人被注销其资格;3、税务代理人未按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办理代理业务;4、税务代理机构已破产、解体或被解散。(三)税务代理人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被代理人死亡或者解体;2、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3、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四)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返回顶部【五、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税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也可接受您的委托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相关事宜。珠海税务代理中心
第七条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对税务代理人进行监督、指导。第二章税务师的资格认定第八条国家对税务师实行资格考试和认定制度。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制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税务师资格考试:(一)具有经济类、法学类大专以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二)具有经济类、法学类中等专业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五年以上的;(三)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十年以上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认定具有同等学识能力和资格的。具有经济类、法学类中等以上专业学历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十年以上的,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第十条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其代理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第十一条参加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和经考核认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税务师资格证书。第十二条取得税务师师资格证书者,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税务师执业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注册登记,发给税务师执业证书。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者。珠海税务代理中心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备丰沛的税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款、出纳专业学说学问以及法规基本学问,经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许可,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事务的税务师。[1]中文名税务代理人属性代为办税务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范围法规规定的代理范围相关法律成立单位逃税罪(1)代理人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置税款事务的,税务代理人的逃税行为应该视为代理人的逃税行为;且成立单位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成为单位逃税罪的直接义务人员而应受处罚。(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项应税实情资料正确性,但税务代理人单方面逃税而事后又为代理人所追认的,代理人组成逃税罪,税务代理人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3)代理人提供虚假的应税实情后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置税款事务,代理人按照虚假的实情展开税赋处理,仍组成代理人逃税罪,义务由代理人自傲;税务代理人明知应税实情虚假而展开税赋处理的,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协同犯罪。参考资料1.胡志民.经济法: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词条标签:科研机构,法律税务代理业务范围文章来源:互联网著者:admin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税务事务。
必然性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大化作为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预先性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时,税务风险已然存在于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费之前的相关行为中。换言之,企业主观上实施的涉税相关业务计算与核算的调整等行为,导致其与税收政策、法规等出现矛盾甚至相互背离,也就是说,企业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而存在。了解企业风险的预先性特征,有利于企业建立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观,以此及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切实降低税务风险。税务风险产生原因: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有,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与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的越权及违规行为等。具体来讲,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
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注册税务师从事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中介机构代理业务需要,查询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注册税务师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注册税务师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税务代理人的义务。(1)注册税务师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或有关税务机关出示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3)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税务机关。(4)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的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操作技能。(5)注册税务师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珠海税务代理中心
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服务活动。珠海税务代理中心
理应按照规定出具、使用、赢得发票。所以纳税人需委托税务代理人办此事项。办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报告。纳税人须要依照法规、行政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时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出纳表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具体需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也须要依照法规、行政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限期、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收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上需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关申报方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6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金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法办上述申报、报送事项。因此,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金报告业务,就是法规规定中的“其他方法”的有效性体现。办缴纳税金和申请退税。税金退回,就是纳税人交纳的税收额超过了应纳税额的部分,税务机关应该将其退回给纳税人。而且税务人在自结算缴付税金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不仅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回多缴的税收,还可以要求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制作涉税文书。珠海税务代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