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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关于离婚纠纷经常会问的问题有哪些?一:离婚纠纷要准备些什么材料?答:基本的材料:结婚证(如在对方那,可以自行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打印一张结婚登记申请表)、对方身份资料(在结婚登记时,民政局有存档,现在有些民政局不提供给要求离婚的一方了)、如要小孩的身份资料,可自行去派出所,凭本人身份证调取小孩户籍资料。有房产、车子、古董、海外资产等其他大额财产,另行准备材料。二:对方的大额债务,要不要承担?答:对方的大额债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用承担,但对方的债务会从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三:小孩抚养权,怎么争取?答:小孩的抚养权按较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综合对小孩的抚养的经历,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综合考虑。离婚纠纷当事人应提供的起诉材料有起诉状,应提供2份。盐田区咨询婚姻律师收费

关于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盐田区咨询婚姻律师收费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离婚纠纷:对于涉外婚姻,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4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16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子女落户指南:军人的子女会归较优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军人子女抚养权后,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可以将未成年孩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离婚纠纷是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子女的抚养权与户口无必然联系,户口是不会影响抚养权问题的。盐田区咨询婚姻律师收费

无过错的子女和老人一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盐田区咨询婚姻律师收费

离婚纠纷调解案件怎么解决?(一)更新观念,该“调和”则“调和”,该“调离”则“调离”有些离婚纠纷,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对于这类离婚纠纷,如果“调和”不成,法官就应当引导双方文明离婚,不能久拖不决,以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二)以诚待人,赢得信任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这是进行调解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则调解工作就无法进行。(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利用冷处理法有些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法官此时只需静静地听其发泄、倾诉,等到他气消了,再进行调解,往往很容易成功。盐田区咨询婚姻律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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