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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化学农药制剂产品化学资料:有效成分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识别;原药(母药)基本信息;产品组成;加工方法描述;工艺流程图;各组分加入的量和顺序;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描述;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其他与剂型相关的控制项目及指标;与产品质量控制项目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产品中有效成分的鉴别试验方法;有效成分、相关杂质和安全剂、稳定剂、增效剂等其他限制性组分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其他技术指标检测方法;产品质量规格确定说明;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与检测方法验证报告;包装(材料、形状、尺寸、净含量)、储运(运输和储存)、安全警示、质量保证期等;毒理学资料: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资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资料;眼睛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刺激性试验资料;皮肤致敏性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需要的高级阶段试验资料;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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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适用范围限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登记,鼓励开展联合试验。试验要求:试验点数;田间药效试验点不少于3个;残留试验点不少于4个;多个省(区、市)种植的作物,应在不同生态类型的省(区、市)开展试验;只在1-2个省(区、市)局部种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区、市)的不同区域开展试验。试验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药效试验可1年完成。资料要求:摘要;登记证复印件;核准标签及标签和说明书样张;药效:效益分析;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药效试验资料;室内生物活性资料(*对涉及新防治对象的产品);室内作物安全性报告(*对涉及新作物产品);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报告;其他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组的**作物和防治对象上的试验报告。综合评估报告;残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资料;残留分析方法资料;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点数要求》,提交相应作物上的农药残留试验资料,也可以根据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化管理要求。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和《有机肥料》NY/T 525-2021对有机肥料标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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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申请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方房产证);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5、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受理除硫酸铵、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钾等免于登记和省级登记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缓释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的肥料登记工作。不过,当前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有了不少改变,部分省份已取消肥料登记制度。江西省从2014年4月起将“省内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登记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理,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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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农药原药(母药)环境影响:水解试验资料;水中光解试验资料;土壤表面光解试验资料;实验室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好氧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厌氧代谢试验资料;水-沉积物系统好氧代谢试验资料;土壤吸附(淋溶)试验资料;在水中的分析方法及验证;在土壤中的分析方法及验证;鸟类毒性试验资料;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鸟类短期饲喂毒性试验资料;鸟类繁殖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早期阶段毒性试验资料;鱼类生命周期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大型溞繁殖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水生植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生物富集试验资料;水生生态模拟系统(中宇宙)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蜜蜂幼虫发育毒性试验资料;蜜蜂半田间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土壤生物毒性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蚯蚓繁殖毒性试验资料;土壤微生物影响(氮转化法)试验资料;肉食性动物二次中毒资料;内分泌干扰作用资料。《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要求!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

农业部登记肥料变更资料要求。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

农药登记申请人应提供1份纸质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资料分类和项目排序,编排目录和页码,中文字号不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字号不小于11号,用A4纸以单册或分册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申请新农药登记,应提供有效成分标准品2克,主要代谢物和相关杂质标准品,原药(母药)样品100克(毫升),制剂样品250克(毫升)。药登记资料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保存。农业部批准登记的新农药登记资料长久保存;其他产品的登记资料应当保存至农药退市后5年,退市后申请人可以申请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销毁。农业部未批准登记的登记资料,自做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保存5年,期满后1年内可申请取回,未取回的予以销毁。申请人在5年内重新申请登记的,登记试验报告可使用副本。农药登记申请的审查和评审意见与相应登记资料保存期限相同。农药登记证号格式为:产品类别代码+年号+顺序号。产品类别代码为PD,卫生用农药的产品类别代码为WP。年号为核发农药登记证时的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顺序号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广元大田农药登记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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