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向家长、社会公布。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已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将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项目的,也可由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不得委托家长会代收校服费用。八、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9——10—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管理,校服信息尽在掌握之中!山西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四)规范收费管理。家长购买模式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往来票据,代收费用由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也可采取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购买的方式。市场购买模式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并按相关约定进行费用支付。财政支付模式的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保障(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 山西学校校服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学校实现校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三)控制校服套数稳定款式校服选购应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性为学生订购校服,中小学生选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组织校服选购工作。寒冷地区,可结合实际选用冬装校服。(四)挖掘特色设计制作校服校服设计制作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和学校办学底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传承民族文化;应适应不同季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体育运动等需要。推进校服创新发展,加强校服面料、功能、式样研发,开展校服遴选、研讨、设计大赛等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或学生设计校服式样。四、落实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生校服涉及环节多,各地应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积极主动作为,明确校服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和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二)严格监督检查。
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八、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导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九、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学生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校服应配套穿着,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要落实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工作,发挥校服校服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便捷操作,轻松完成校服信息的登记与查询!

旧款校服可穿至毕业。(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服采购要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内容包括: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确保校服质量(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参考T/HEEIA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并在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检测验收中明确。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二)严格执行“明标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确保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非必要)。每件校服应在侧缝处缝制包含项内容的耐久性标签,应在合格证上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并以吊牌、资料或包装袋等形式提供。严禁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三)严格执行质量检验。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紧跟科技潮流,为学校校服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山西学校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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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山西学校校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