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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您好,根据粤环函【2020】108号,请问如何理解“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范畴?现有一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1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800立方米)和22座村级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均为500立方米以下),于2019年12月已建成,但未完善环评手续,请问1、目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粤环函【2020】108号文中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范畴不需办理环评手续?2、若属于豁免范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确定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类别,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其1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800立方米),属于简易管理类别,按发证要求则需提供环评批复文件,那是否能按照豁免范围不提供环评批复即可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500m3/d及以上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GB18918执行。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应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强化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在污水收集时,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应实施雨污分流。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尾水进行综合利用。对分布在城镇周边、可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泥应合理处置并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

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污泥负荷是什么?怎样调节?

建设一套设计能力为1000吨/日、3000吨/日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主要来源为在河涌截流处取水,河涌水为生活污水、雨水和地表水等的混合体。 项目处理工艺为AO+纤维转盘处理器,主要处理排渠的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包括污水提升泵2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台、气浮机1套、叠罗式脱水机1台、储罐4个、电控柜1套等),设有污水(河涌)-缺氧-好氧-沉淀-气浮-出水等工序。      就此情况,请协助认定该项目所属的项目类别和环评类别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所属的行业类别和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望贵局予以函复为盼。您好!所述项目可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47项“河湖整治”类,豁免办理环评手续。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99项,项目实施简化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湛江】不断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9月24日上午,湛江市人大**会副主任朱华雄率调研组到廉江,专题调研营仔国考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情况和横山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调研组一行先来到了位于安铺镇茅坡村的营仔国考断面水质监测点,听取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对该监测点水质治理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水质监测情况、水体污染原因、防污整治措施、治理成效等。随后,调研组到横山镇污水处理厂,察看各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了解污水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管网建设等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断面水质达到水质考核目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健康协调发展。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切实加强运维管理,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运维单位,对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交运行申请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对复核合格的,纳入正常运维管理;对复核不合格的,反馈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复核。”对于复核程序,相关负责人也给出了回答。县(市、区)要明确运行维护主体,可以由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通过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对公共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规模较小、工艺简单、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较低的公共处理设施,可以由乡镇(街道)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运行维护。工业废水可以处理到循环利用吗?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

《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

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要与运维单位签订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维单位要对公共处理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处理公共处理设施故障,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垃圾和污泥,保证公共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集中处理设施开展出水水质检测,妥善保存检测原始记录。公共处理设施发生损坏、故障,超出运行维护服务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的,运维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报告;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管部门接到运维单位报告后,组织维修或采取其他应急处理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村民日常生活的影响。茂名环境治理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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