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 化妆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w/w)的成分的,所有不超过(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另行标注,可以不按照成分含量的降序列出。以复配或者混合原料形式进行配方填报的,应当以其中每个成分在配方中的含量作为成分含量的排序和判别是否为微量成分的依据。化妆品的净含量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并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产品使用期限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并以相应的引导语引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当使用汉字或者阿拉伯数字,以四位数年份、二位数月份和二位数日期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列标识;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使用期限时,除可以选择上述方式标注外,还可以采用标注生产批号和开封后使用期限的方式。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D立包装产品时,每个D立包装应当分别标注使用期限,销售包装可视面上的使用期限应当按照其中Z早到期的D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标注;也可以分别标注单个D立包装产品的使用期限。 上海化妆品保税物流代理公司_以化妆品保税业务一站式服务为中心!保税区进口化妆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家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化妆品国家标准文本应当向社会公开。化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化妆品新原料和化妆品注册、备案前,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从事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具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保税区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公司那么多,为什么选东尔代理?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新原料研制报告;新原料的制备工艺、稳定性及其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评意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W服务平台提交本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化妆品新原料准予注册之日起、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
进口化妆品注册或备案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1、初次申请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2、申请进口化妆品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3、除进口化妆品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4、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5、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6、进口化妆品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7、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Z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8、进口化妆品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9、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靠谱的化妆品报关行,专业服务,舒心更省心!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含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化妆品注册人应当自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起,对产品开展多方面自查评估。经自查评估认为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通过化妆品注册信息服务平台,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提出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请,并按相关资料规定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由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等非化妆品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原因,导致注册延续申请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的,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相关影响消除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机构提出注册延续申请,提交申请资料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核实意见。化妆品正在进入合规化、规范化管理的时代。无论是化妆品研发注册环节,还是生产流通环节,整个化妆品法规体系金字塔正在逐步形成,行业面临前所未有严峻的监管态势。只有在合规的管理下,企业才能更长远地发展。 专业提供进口化妆品报关代理,保税仓储,分装配送等一站式进口代理服务!保税区进口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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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化妆品检验活动。化妆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化妆品检验规范以及化妆品检验相关标准品管理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对可能掺杂掺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对化妆品的抽样检验、化妆品质量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不良反应调查处置。对依照条例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部门或者其上一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部门在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Z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监测其上市销售化妆品的不良反应,及时开展评价,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保税区进口化妆品
上海东尔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属于交通运输的高新企业,技术力量雄厚。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生产的需求,与多家企业合作研究,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追求新型,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结构调整的同时,良好的质量、合理的价格、完善的服务,在业界受到宽泛好评。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具有报关报检代理,保税仓库管理和操作,货物运输代理,进口食品化妆品一站式服务等多项业务。上海东尔物流以创造***产品及服务的理念,打造高指标的服务,引导行业的发展。